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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1-12

一、总则

1. 信阳师范学院大别山种群生态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由信阳师范学院承担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重点实验室通过开放课题的方式,支持并鼓励新思想、新方法、新技术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并大力促进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的形成。

2.重点实验室设立的开放课题基金,主要支持与实验室目前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接受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学者通过利用重点实验室设备、资料,或与重点实验室合作的形式,从事研究工作。

3.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4. 开放课题的申请应符合本实验室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严格评审后确定予以资助的课题。

二、资助范围

1. 开放课题的申报应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并符合重点实验室当年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需要。

2. 申请课题须符合《课题申请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的研究。

三、申请条件

1. 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2)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取得与申报课题相关的技术成果;

(3)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有一定的时间(每年累计90天以上)到重点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

3. 申请者应征得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真实齐全。

4、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5、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开放课题基金,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别山种群生态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申请书》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重点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4份。

3. 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每三年受理一次,申请截止日期参见重点实验室当年的申请指南。

五、审批程序

1. 开放课题基金的评审,按照重点实验室审查、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报学校批准的程序进行。

2.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对开放课题基金申请的受理工作。

3、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凡正式立项批准立项的开放课题均应报送申请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书》填写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

(2)不符合资助范围;

(3)运用技术的知识产权及研究成果归属不明确;

(4)申报内容不真实或盗用他人学术成果。

(5)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数,连同本基金所支持的在研项目数超过两项;

(6)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7)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8)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六、课题管理

1. 开放课题起止时间一般为2-3年。

2. 重点实验室主任与申请人协商后,为每项开放课题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3. 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开放课题的实施管理。管理内容包括:

(1)提请课题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签定项目合同;

(2)核定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

(3)根据研究计划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

(4)课题验收;

(5)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

4. 课题申请人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

5.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申请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接受重点实验室的中期考核。汇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与本课题有关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专利、实物(样机);

(2)署有本实验室名称而获得国际、国家或省部级奖励证书复印件l;

(3)工作报告1份,并提供存储有关资料的电子文档等。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如中期考核为优,将酌情加大资助力度,考核为中者,将酌情减少资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者,停止资助。

6. 课题结束2个月内,课题申请人应认真撰写《课题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所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或应用前景。同时提交与本课题相关的全部成果(同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并作出经费使用决算。报告经课题合作者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重点实验室组织验收,并将课题完成情况通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者,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今后申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的资格。对成绩突出的课题完成人,重点实验室将给予特别奖励。

7. 课题申请人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重点实验室与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报奖励等均须以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统一格式为:“信阳师范学院种群生态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单位

8.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研究计划有较大变动,须以书面形式报重点实验室,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经费管理

1. 开放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计划执行,按规定程序审批。

2. 每个开放课题总经费为2-10万元人民币,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经重点实验室主任核准后执行。

3. 课题经费的各项支出按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及财务处有关科技经费的管理规定,履行审核报销手续。

4. 课题经费分期下拨,首次下拨时间为课题被批准后的一个月内。重点实验室根据课题年度进展评审结果,决定下次经费下拨的时间和额度。

5. 课题结题后,结余经费和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材料应留在重点实验室。

6、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研究工作需要的材料费、小型配套设备购置费、仪器租用费、测试费、加工费以及水、电、气消耗费等;

(2)调研、资料复印与学术交流费;

(3)客座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工作期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津贴、交通及住宿费用;

(4)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基金课题有关的标注"信阳师范学院大别山种群生态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的学术论文版面费。

7、基金资助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

八、 本办法由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九、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